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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银行业被罚超7000万元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6/13 点击:13 分享按钮

银行业监管持续处于高压态势。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开出146张罚单,被罚没总金额约7606.71万元(以处罚公告日统计)。

在加大对金融机构处罚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也有增无减。《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共有11名银行从业人员受到“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其中有4人被金融管理部门“红牌罚下”,同时还出现了较为少见的“双红牌”现象。

罚单数量、金额“双降”

今年5月,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的罚单数量、整体被罚没金额较4月份实现“双降”。具体来看,银行业5月份共收到罚单146张,较上个月减少37张;被罚没总金额为7606.71万元,较上月减少近千万元。

分机构类型看,无论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民营银行,均领到不同金额的罚单。其中,中小银行领罚单数量位居前列,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城商银行分别领罚单48张、29张、25张,被罚没金额分别为2736.91万元、979.05万元、1831.37万元,上述三类银行机构被处罚金的总和远超当月银行业罚单总额的半数。

今年5月,政策性银行收到3张罚单,被罚金额共计140万元。大型商业银行共收到27张罚单,被罚842.88万元。股份制银行虽然仅收到11张罚单,但被罚没总金额却高达985.6万元,仅次于农商银行、城商银行。在民营银行中,威海蓝海银行已接连两个月“上榜”,当月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金20.9万元;澳门国际银行因“信贷业务违规”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开出的两张罚单,共计7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大额罚单数量较4月份有明显减少,金融管理部门并未开出超千万元的“天价罚单”,超过百万元的罚单共有18张,主要集中在农商银行和城商银行。具体来看,在银行业5月份收到的罚单中,金额最高为625万元,绝大多数罚单金额在200万元以下。

5月14日,邢台银行先后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开出的两张数额超百万元的罚单,分别为285万元、150万元,均与信贷业务违规有关。除邢台银行外,当月还有齐鲁银行、绍兴银行收到两张及以上罚单,被罚事由涉及信贷、结售汇、账户管理等多项业务。

4名银行从业人员被“红牌罚下”

今年5月,有多名银行从业人员因信贷业务违规,被处以“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份共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开出352张个人罚单,其中,涉及银行从业人员的个人罚单超过半数。

5月份,共有11名银行从业人员因严重违规等行为,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禁业时间最短为1年,还有4名银行从业人员被“红牌罚下”,终身禁业。

从被处以终身禁业的案例来看,4名相关银行从业人员均为基层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农商、农信系统,还有两名从业者来自同一家银行机构。

5月19日,泗洪农商银行两名从业人员周召良、周军被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从处罚原因来看,二人在泗洪农商银行工作期间,对该行部分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直接经办责任。

依据裁判文书,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作出判决,周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自2018年4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泗洪农商行原信贷员周召良因涉嫌诈骗陈佩某款项28.5万元,已被泗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此外,时任原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州信用社主任的赵球保,因为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原员工夏金平,因为信贷管理及内部控制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终身禁业。

5月份,还出现了较为少见的“双红牌”现象,在银行从业人员中有一人先后被罚两次,且因同类问题在两家不同机构被罚。

金融监管总局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开出的罚单显示,先后任职延安农商行董事长与延长县农信联社理事长的高小鹏因对上述两家机构贷款“三查”不到位,均被处以禁业8年的处罚。

多家银行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罚

从处罚事由来看,银行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信贷业务违规、内部制度不完善以及账户管理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其中,信贷业务违规是最主要的违规领域之一,具体包括贷款“三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等多个违规事由。

今年5月15日,澳门国际银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金融监管总局开出两张共计70万元的罚单;5月30日,浙江海盐农商行、浙江桐乡农商行均因“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等信贷违规问题被处以罚金1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5月份开出的146张罚单中,超20张罚单与“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有关,有多家村镇银行、农商银行、城商银行因“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出的罚单。

其中,龙江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149万元;济宁农商行则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两项事由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处以罚金共计48.5万元。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主要是为了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对于维护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央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银行业罚单不断,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只增不减。下一步,合规监管的总基调仍将延续。随着监管环境的日益严峻,银行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增强合规意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

责任编辑:杨喜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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